第三章
十点。 刘晓宇通常在工地忙到半夜,只要我在十点前和他视频完,或者确认他不回来,我就能安安心心地躲进这个101的壳里。
“那工资……” 我适时地提到了最现实的问题。
“我不亏待你。” 王老汉转身走进卧室,再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沓现金,“试用期一个月四千,包吃住。干得好再涨。这是这周的菜钱,剩下的你自己留着买点零嘴。”
四千。 这比我在幼儿园累死累活干一个月都要多。而且是在石家庄,是在这个破旧的柏林小区。 我接过钱,指尖触碰到那沓钞票的厚度,心里那种踏实感瞬间压过了所有的道德不安。
“谢谢叔,我一定好好干!”
就这样,我拿到了这把钥匙,也开启了我如走钢丝般的双重生活。
起初的那几天,我像个做贼的特务。 每天早上七点,我会在501醒来(如果是刘晓宇不在的日子),或者假装出门买菜,然后溜进101开始我的一天。
买菜、做饭、给大娘擦身、听王叔唠叨以前厂里的那些事儿。 下午三点,趁着大娘午睡、王叔去公园遛弯的空档,我会像灰姑娘一样跑回501。打开窗户通通风,给那个没有人气的家制造一点“有人住”的假象:挪动一下杯子的位置,把刘晓宇的拖鞋摆乱,或者在垃圾桶里扔几个果皮。
然后,在下午五点前,我又变回那个勤快的保姆,准时出现在101的厨房里,端出一锅热气腾腾的排骨汤。
有时候,我甚至分不清哪里才是家。 501是我名义上的归宿,那里有我的结婚照,有我的合法丈夫,但那里冷得像个冰窖,每一次回去都像是在例行公事。 101是我打工的地方,这里充满了药味和老人的絮叨,但我在这里能吃到热乎饭,有人会因为我手上的一个小口子而紧张半天。
王叔对我真的很好。 那种好,不是刘晓宇那种“把钱交给你就算完事”的粗糙,而是一种细密得让人窒息的关怀。
有一次,我在厨房洗碗,水有点凉。 王叔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我身后。他没说话,直接挤开我,拧开了热水器,又兑了些暖壶里的开水。 “这么凉的水,以后怎么生孩子?女人的手是第二张脸,别洗糙了。”
他抓过我的手,在热水里冲了冲。 那是我第一次和他有肢体接触。他的手很粗糙,全是老茧,但掌心热得烫人。 我僵了一下,本能地想抽回手,毕竟我是个已婚少妇,哪怕他不知道。
但他抓得很紧,眼神里没有一点亵渎的意思,只有满满的心疼。 “你这丫头,也是个苦命人。一个人在外面租房住,也没个人疼。”
那一刻,我没挣脱。 热水漫过我的手背,也漫过了我心里的防线。 我看着他花白的鬓角,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。我想告诉他,我有老公,我有人“疼”,可那个“疼”是虚无缥缈的信号和转账记录。而此刻包裹着我双手的温度,才是真的。
“叔,水不凉。” 我低着头,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,“挺暖和的。”
也就是从那天起,我开始有了私心。 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在刘晓宇打电话来的时候,抱怨信号不好,匆匆挂断,然后把更多的时间留在101。 我告诉自己,我是为了工作,为了赚钱。 可只有我自己知道,我是贪恋这盆热水。
日子像柏林小区门口那条永远流不完的民心河,平缓,浑浊,但有着它自己的流向。
一个月过去了。 我和王叔,或者说我和101的这个家,达成了一种诡异的默契。
起初,我只是个拿钱办事的保姆。其实,这个家真正的主人,不是王叔,而是躺在床上的大娘——秀英姨。
秀英姨虽然瘫了五年,话也说不利索,但心里跟明镜似的。她每天大部分时间都醒着,那双深陷的眼睛总是跟着我转,带着一种审视,一种像是在挑萝卜白菜般的评估。
有一次喂饭,她突然死死抓住我的手腕,力气大得惊人。嘴里含糊不清地发出“啊……啊……”的声音,眼神急切地看向王叔。
王叔正在旁边削苹果,见状叹了口气,走过来拍了拍老伴的手:“行了,秀英,我知道。这丫头挺好的,手脚麻利,也是个单身,没那多烂事儿。”
听到“单身”两个字,秀英姨的手才慢慢松开,眼里露出一丝安心的神色。
我当时有点没听懂,笑着问:“叔,大娘这是咋了?”
王叔把削好的苹果递给我,眼神复杂地看了看老伴,低声说:“招聘那个‘未婚’的条件,其实是她非要加上的。她怕她哪天走了,我一个人孤苦伶仃的。找个结过婚的保姆,人家心里只有自己家。找个没结婚的……她是想让我认个干闺女,或者……”
他没往下说,只是尴尬地笑了笑:“她就是爱瞎操心。我都多大岁数了,哪能耽误你小姑娘的前程。叔就是把你当自个儿闺女待。”
我拿着苹果,心里猛地沉了一下。 原来“未婚”是个相亲条件,甚至是“托孤”条件。
看着秀英姨那双充满期待和慈爱的眼睛,我那句“其实我结婚了”生生卡在了喉咙里。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卑鄙的小偷,不仅偷了王叔的钱和关怀,还偷了一个临终老人的最后一点念想。
但紧接着,一种更阴暗的念头冒了出来: 既然你们需要一个没结婚的人来填补这个家的空缺,那我就是那个人。只要我不说,只要我演得像,大家都能得偿所愿,不是吗?
王叔以前是个典型的糙老头。家里虽然干净,但那是那种没有任何生气的“死净”。茶几上永远只有茶叶罐和遥控器,沙发套是深灰色的,窗帘是深蓝色的,整个屋子像个严肃的单位值班室。
我开始一点点地“入侵”。
第一次,我买了一把洋甘菊,插在那个闲置的罐头瓶里,放在餐桌正中央。 那天王叔下班回来,盯着那瓶花看了半天。我正要把汤端上来,心里有点忐忑,怕他觉得我乱花钱。 “好看。” 他突然说,嘴角咧开一个我不常见的弧度,“家里有点活物,挺好。”
第二次,我把沙发上那套硬邦邦的灰色罩子撤了,换上了我在网上淘的米黄色纯棉沙发垫。 王叔坐上去的时候,屁股陷进软绵绵的棉花里,舒坦地叹了口气:“丫头,还是你会弄。这才有个人住的样儿。”
人住的样儿。 这句话让我心里那种隐秘的满足感像野草一样疯长。